央企科创观察1:残缺的顶层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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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接触央国企的科创体系比较多,观察到不少问题:市场导向不足、成果转化不畅、研发效率偏低、协同配合不力等等。表面看是术的问题,似乎容易解决,深层看却是顶层设计、底层逻辑、体系架构的缺陷,较难弥补。眼下,很多央国企在搞对标学习,往往学了一堆也没什么效果,原因就在于走马观花,只学了表面,没有学到底层真东西。有鉴于此,笔者结合自身为央国企科创领域提供培训、咨询的经历,结合华为等科创领域的先进实践,推出央国企科创系列观察,并尝试提出一些解决之道,以供广大央国企探讨和参考,本文即该系列的第一篇:残缺的顶层设计。
01
央企科创顶层设计:错位与缺位
多数央企搭建了“集团董事会/党组→科技委/科创委→科技管理部(研究发展部等)+研究院所”的多级科创架构,看上去阵容严整,架构完善,实则存在很多职能错位与缺位问题,导致整个体系运行不畅,效率不高,主要体现在:
决策顶层:行政导向,缺商业指引
央企党组/董事会统筹所有重大决策,有的会再设一个科技领导小组负责重大科技战略、年度研发总额、重大专项布局决策,它们决策时整体以国家战略、政策任务、合规管控、稳定风控为首要目标,市场导向、商业转化、投入效益并非核心关注目标。这种导向导致创新决策先天偏行政化、任务化,研发投入更注重“完成指标”而非“创造价值”,难以形成“研发—转化—盈利—再研发”的良性循环。
核心机构:职能虚化,都管都不管
科技委/科创委看似定位很高,权力很大,实则职能虚化,权力笼统,不能闭环。科技委/科创委的核心职能为审议科技发展规划、评审重大科研项目、论证技术路线、评定科技成果,偏重咨询顾问,缺少三大核心权力:没有研发预算切块分配权、没有跨板块科技资源统筹调配权、没有研发投入效益考核权;同时,科创委主要做评审把关,不承担研发失败责任、不承担成果转化责任、不承担科创投入损益责任,权力没有闭环,沦为“只提意见、不做决策、不担后果”的“高级顾问团”。
职能部门:例行公事,专业性缺失
科技管理部作为科创委的日常办事机构,本应承担统筹技术、衔接需求、管控效率的核心职能,却完全沦为行政管控部门。其核心工作集中在制度制定、项目流程审批、经费合规监管、材料上报、成果统计、迎检考核,不掌握技术路线决策权、不具备预算动态调整权、不介入产业需求对接。
它既无法像华为ITMT(集成技术管理团队)一样统筹技术平台建设、技术复用、底层架构统一,也无法像IPMT(集成产品管理团队)一样联动市场、约束研发方向,仅承担“上传下达、流程管控、合规监督”的职能,成为衔接决策与执行的断层环节。
科研院所:自娱自乐,与需求脱节
央企各级研究院所是科创执行主体,但长期处于成本中心定位,依托上级课题指标与财政/集团拨款运行,与业务前端联系不紧,无市场化约束、无需求端倒逼。院所普遍存在“自立项、自研发、自验收、自循环”的封闭问题:自行确定研究方向、自主推进研发、内部组织验收考核,业务部门(产业利润主体)话语权薄弱。
由于缺少市场化的需求牵引和制衡机制,技术研发与生产经营、市场需求完全脱节,研产销长期“两张皮”,大量科研成果停留在专利、论文、样机层面,难以产业化落地,研发投入的实际价值无法充分释放。
02
华为科创顶层设计:定位与架构
很多央企对标学习选择华为,最应该学习的是其优秀的顶层设计。华为构建了“董事会级SDC战略发展委员会—公司级IRB产品投资评审委员会/ITMT集成技术管理团队—业务级产品线与资源能力中心的拧麻花架构”的科创体系,每一层级定位明确、实权落地、结果可追溯,形成战略、投资、技术、产品全链条闭环,彻底破解了“决策虚、管理散、执行弱”的困境。
顶层战略层(SDC):定方向、控全局
SDC属于董事会四大委员会之一,由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执掌,作为公司最高战略投资决策机构,统筹产品投资、技术投资、并购投资等,确定整体科技与产业长期方向,提供深刻的战略市场洞察输入,核定年度研发总预算盘子,划定创新资源投向底线,核心聚焦“顶层战略、全局资源、核心人事”,不干预具体项目与日常研发,确保创新方向贴合企业长期发展与市场需求。
商业决策核心(IRB):实权中枢,闭环管控
IRB产品投资评审委员会是经营层的权力机构,由余承东担任主任。IRB实体化常设运作,不是央企科技委那种“议事咨询”属性。
IRB全面掌管全公司研发预算分配、跨领域重大科技投资、产品线技术投入总额管控、研发投入效益评估、低效项目关停退出等核心权力,统筹管理各个IPMT(产品线董事会),并协调公司ITMT的技术决策。更关键的是,IRB不仅负责审批决策,更对研发投资回报率、技术竞争力、商业落地成效承担最终经营责任,实现“谁审批投资、谁管控预算、谁负责结果”,彻底杜绝“决策与责任脱节”。
技术决策核心(ITMT):技术引领,支撑商业
ITMT为公司级技术治理机构,由何庭波领衔。ITMT并不是IRB的下级机构,而是另外一个核心,负责从技术方面打造华为的核心优势。ITMT统筹共性技术、底层平台、预研攻关、技术标准复用,拥有独立技术预算池与技术路线决策权,聚焦“筑牢技术底座、支撑产品创新”。
IRB和ITMT一个聚焦商业变现、一个聚焦技术支撑,相互配合、相互约束,形成“技术服务商业、商业反哺技术”的协同逻辑。如果把它们捏合成央企的科技委,反而容易出问题,因为二者性质不同,不能兼容。
实施层(利润中心+能力资源中心):
市场化拧麻花运作
华为严格区分“能力资源中心”与“利润中心”:各产品线作为利润中心,以客户需求、市场成功为核心目标,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改进,聚焦“把技术变成产品、把产品变成收益”;2012实验室、战略研究院、区域研究所等为能力资源中心,聚焦基础研究、前沿攻关、公共技术供给,依靠内部市场化交易向利润中心输出技术服务;各产品线为利润中心,按需采购技术、定义产品、对接市场,倒逼技术研发贴合实际需求。
这种机制下,研发投入被商业目标、预算约束、效益复盘严格约束,彻底杜绝了科研院所“自循环”的封闭问题,确保每一项研发都有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价值目标。
03
央企的借鉴之处:重塑顶层设计
央企科创低效的根源的是顶层架构的结构性缺陷,简单增加研发投入、出台激励政策只能治标不能治本。借鉴华为的闭环逻辑,央企需聚焦“权责闭环、市场化协同、需求牵引”,从四大层面重塑顶层设计:
科创委组织分设
对标华为IRB与ITMT,建议将现有科技委拆分为两个平行、对党组 / 董事会负责的机构:
1. 科技投资评审委员会(对应 IRB)—— 管 “投不投”, 定位:“管钱、管方向、管回报”,负责商业化决策,负责产品投资预算总盘分配、重大项目评审、跨业务板块资源协同、投资效益考核评估等;
2. 科学技术委员会(对应 ITMT)—— 管 “行不行”, 定位:“管技术、管路线、管能力”,负责技术决策,大部分对应原来的科技委职责,但增加技术研发投资管理的责任。
二者都设立从集团到板块到专业公司的多级架构。
央企科创低效,不是科研能力、人才储备、资金投入的问题,而是顶层治理架构的结构性缺陷。重塑顶层设计,建立“战略引领、投资管控、需求牵引、权责闭环”的顶层科创体系,从根本上破除体制壁垒,释放央企科技创新的核心动能,真正发挥“国家队”的压舱石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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